请访问项目的网页,了解我们在各个领域所支持工作类型的具体信息。
基金会经费有哪些限制?
- 一般来说,基金会仅为符合美国国内收入署关于 501(c) (3) 公共慈善机构分类的非盈利性慈善组织提供经费。基金会不能直接向个人经费。
- 基金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政策制订提供支持。我们不为造福于其它国家的项目提供经费。
- 基金会将根据申请组织的如下能力对其经费要求进行评估:(1) 改善中国能源效率和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实际成效;(2) 加强国内组织的能力建设,更深入地推动中国可持续能源政策的发展。
- 基金会资源有限,不可能向所有的资助申请都提供资金。基金分配建立在竞争的基础上,依据申请者在建立持久的和可实施的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政策以及应用的能力来决定。那些能够从其它来源,特别从中国有关方面,争取到较多的共同资助资金的申请项目建议书,将会优先考虑。
- 对于旨在支持政治候选人、影响立法或支持不同教派或宗教的申请,基金会不提供经费。
- 基金会不为技术研发提供经费(如资助开发混合动力汽车或将一项发明商品化)。
- 基金会不为技术示范项目提供经费(如太阳能房屋模型)。
- 基金会不为社区能源项目提供经费。
- 基金会不为捐赠或减债提供经费,同时也不提供综合支持经费。基金会不支持年度筹资活动或基础建设。基金会不支持规划、更新、维修、改造或购置房屋;购买设备;或购买土地(即使这些活动的目的是节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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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资助
能源基金会的资助优先范围有明确的界定,我们建议所有的申请者认真阅读该指南。如果您不能确定您的项目是否符合指南的要求,我们鼓励您用英文写一封简短的询问信,介绍该项目的目的及需要的资金。我们将通知您是否需要提交完整的项目建议书。
如果您确信您的项目符合指南的要求,那么便不必写询问信。在提交完整的建议书时,请把用英文填写好的申请表(详见下文)、一份项目建议书的副本(英文)和下面列明的支持文件一起送交到能源基金会北京办事处。
能源基金会通过与中国机构、非政府组织及顾问对话来确定其优先的政策领域,并根据项目与优先政策领域的直接关连程度进行评审。评审项目建议书的标准如下:
- 推动实现优先政策目标的能力;
- 项目的可行性;
- 根据项目目标,设计和制定评价与监督项目进展情况的方案;
- 推动可实施的政策变化的能力;
-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能力;
- 外部同行对项目设计的评议。
基金会拟通过以下途径,尽量扩大该基金的影响:
- 尽可能寻找项目的共同资助资金;
- 寻求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如提供对等的工作人员时间和会议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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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
提交给基金会的项目建议书应采用最能展现您项目优势的形式。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应包括如下用英文书写的内容:
- 填写好的申请表作为首页
- 清楚地列明将要应对的问题
- 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政策表述
- 背景说明
- 战略
- 目标决策人
- 时间安排
- 该项目的预期成果
- 项目预算 - 包括对预算的简略解释、项目的其它实际和潜在资助来源以及如何落实其他资助来源的说明
- 讨论如何判断您的项目是否成功
- 该组织机构的历史状况,包括宗旨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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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必需文件
在考虑项目建议书的经费时,我们还需要下列文件:
- 该组织的预算
- 最近的财务报表(如果可能,需经过审计)
- 最新的年度报告
- 董事会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 参与该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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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截止期限
所有中国可持续能源项目给予的资助必须经能源基金会的董事会批准。董事会每年召开 3 次,分别在三月份第一周、六月份第三周和十一月份第一周。我们随时接受申请和建议书,没有设立特定的截止日期限。但是,能源基金会考虑到由于将某一项目建议书列入具体的议事日程中,需要下次董事会召开日期的前四个月左右接到初步询问信。请注意,我们约需六周时间评审询问信和项目建议书,然后给予答复。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中国可持续能源项目 能源基金会北京办公室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2403室 邮编:100004 电话:86-10-8526-2422 传真:86-10-6525-3764 电子信箱:china@efchina.org
或联系能源基金会旧金山办公室: 中国可持续能源项目 能源基金会 1012 Torney Avenue #1 San Francisco, CA 94129 U.S.A. 电话:415-561-6700 传真:415-561-6709 电子信箱:china@e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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