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分布式发电发展模式和经营管理方式研究

分布式发电发展模式和经营管理方式研究

发布日期:
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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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分布式能源涵盖技术范围广,规模跨度大,系统组合多样,一直以来对分布式能源的定义仁者见智,没有统一标准。为了清楚界定本研究范围,本报告首先归纳国际和我国对分布式能源的定义。

世界分布式能源联盟定义:分布式能源是分布在用户端的独立的各种产品和技术,包括:1、高效热电联产系统,功率在3kW-400MW,如燃气轮机、蒸汽轮机、往复式内燃机、燃料电池、微型燃气轮机、斯特林发动机等;2、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技术,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小水电和现场生物质能发电、风力发电等。

美国能源部定义:分布式能源(也叫分布式发电、分布式能量或分布式动力系统)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区别于集中式能源。首先,分布式能源是小型的、模块化的,规模大致在kW至MW级;其次,分布式能源包含一系列供需双侧技术,而不仅是发电侧技术;第三,位于用户现场或附近。技术范围包括:光电系统、燃料电池、燃气内燃机、高性能燃气轮机和微燃机、热力驱动的制冷系统、除湿装置、风力透平、需求侧管理装置、太阳能收集装置和地热能量转换系统等。

可见国际上对分布式能源的概念并非给出明确的定义,而是描述其特征,罗列相关的技术,不追求其严格广义的定义,强调分布式是区别于集中式供能的一种能源利用形式,而非某种特定技术。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2004年起草的《关于分布式能源系统有关问题的报告》中定义:分布式能源是近年来兴起的利用小型设备向用户提供能源供应的新的能源利用方式。与传统的集中式能源系统相比,分布式能源接近负荷,不需要建设大电网进行远距离高压或超高压输电,可大大减少线损,节约输配电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由于兼具发电、供热等多种能源服务功能,分布式能源可以有效地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相对独立,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较高。分布式能源多采用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为燃料,较之传统的集中式能源系统更加环保。热电联产是当前典型的分布式能源利用方式,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广泛推广利用。

国家能源局2011年发布的《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分布式发电定义为:位于用户所在地附近,不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电力为目的,所生产的电力除由用户自用和就近利用外,多余电力送入当地配电网的发电设施、发电系统或有电力输出的能力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系统。分布式发电技术范围: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接入电网电压一般在35千伏(东北地区为66千伏)及以下的风能、太阳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除煤炭直接燃烧以外的各种废弃物发电、多种能源互补发电、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模较小、分散型的天然气热电联供、冷热电联供等。

而最近国家电网发布的《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支持范围: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以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

我国目前分布式能源的应用范围满足以下三个特征:第一,独立运行,不与传输性功能较高等级电网直接连接,对大电网调度影响较小。小水电和天然气发电,或相关热电联产机组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网;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或相关热电联产机组接入10千伏及以下电网。第二,规模较小。小水电和天然气发电规模在5万千瓦以下,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在10兆瓦以下(光伏发电在6兆瓦以下)。第三,目前国内较为成熟具有市场投资价值的技术包括天然气发电及冷热联供、光伏发电、小水电、小型风电、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能热电联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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