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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加快推进居民区和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于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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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佩佩、高碧蔚、陈健华

9月14日下午,由能源基金会支持,中国能源研究会承办的“充电无忧”系列研讨项目召开了第一期主题论坛——“居民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路径研讨”。会议邀请了二十余名行业专家就如何加快推进居民区、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展开了讨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充电基础设施已经成为我国交通电动化转型的关键影响因素之一;居民区充电桩建设受制于车位、电力容量及低压配电线路建设空间等要素制约,涉及多利益主体的权责分摊,仍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多方协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共同推进;农村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下乡的重要保障,仍需进一步提升配套电网的供电服务能力,推进充电设施与农网及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并配套相关支持政策,以支撑乡村交通的电动化转型。

一、加强政府主导,明确各方责权利,推动居民区充电桩“应装尽装、能装全装”

国家政策已明确要求新建小区要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管线、桥架等建设安装条件,因此,充电桩进小区难,主要体现在进存量小区难。根据多家车企及部分城市居住区报装信息,当前我国电动车主安装私人充电桩的比例约为40-50%。未能安装私人桩的原因集中在无固定车位、电力容量不足、物业不支持等。居民区安装充电桩涉及电动车主、小区其他业主、物业、基层政府部门(如街道办等)、运营商、车企、供电企业、消防等多主体,仍需进一步发挥政府统筹作用,明确各主体责权利,压实各方职责,调动物业、运营商、供电企业等关键相关方积极性,完善充电桩投资回收保障机制,促进居民区充电桩“应装尽装、能装全装”。

中国能源研究会智慧交通与绿色能源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贾俊国指出,用户在自己车位充电是最经济、最方便也是大家最期盼的,然而实际中,由于涉及利益相关方太多,用户在自己的车位上装充电桩仍存在较多障碍,不论是电网容量的问题,还是车位、消防、物业的问题,根源仍在于责权利不清晰、不明确、执行不到位。

国网上海浦东供电公司高级客户经理杜佳玮提出,今年出台的《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权利,上海各供电公司与街道、村(居)委等通过党建联建建立了居民区充电桩沟通协同机制,通过政府主导,电网主动,联合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等主体,用足营商环境建设、老旧小区和配网改造等惠民政策,在多个存量小区开展充电桩专用电源接入、充电设施建设及后期运维等工作,加快推进示范小区建设。

上海长宁区北新泾街道管理办副主任梅艺介绍,所在街道高度重视小区充电桩建设,借助架空线入地和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契机,将小区共享充电桩纳入其中,完成了示范小区配网改造、车位增设和共享桩建设,共享充电桩从无到有,有赖于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的统筹兼顾,以及其他各部门的支持。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童君提出,从运营商的视角看,居民区充电桩的要素保障现阶段集中在政府支持。电动汽车充电与一般家庭用电不同,由于涉及多方权属主体、管理主体,电动车充电更为复杂。私人乘用车电动化与充电基础设施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坚定有力的政策引导和明确的统筹协同机制是促进居民区充电桩建设的最大要素保障。

能源基金会交通项目高级项目主任龚慧明指出,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涉及很多利益主体,核心要明确各方责权利,过往的充电设施建设基本上是见缝插针式,未来面向交通全面电动化发展需求,仍需积极构建多要素融合,同时兼顾“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充电设施发展规划。

能源基金会交通项目高级项目主管陈健华建议,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协同规划,梳理各利益相关方责权利,将提供基本充电服务的保障型充电设施纳入公共资源兜底范畴,同时,构建沟通交流平台,促进消费者与政府各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主体间的沟通与合作。

二、加快推广智能有序模式,充分利用电力容量,提升居民区充电桩接入能力

面对未来电动汽车规模化应用,电力容量将逐步成为小区充电桩建设的重要约束条件之一。智能有序充电的应用对于减少配电网增容改造、提升充电桩接入能力、降低电网峰谷差等方面有重要意义,这在行业各界已基本形成共识。为加快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建议出台居住区有序充电的指导意见,明确小区内新增及改造充电桩全部为有序充电桩,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出台居住区充电分时电价政策,合理设置峰谷时段,适当拉大峰谷价差;研制标准以明确车辆二次唤醒、车桩网通信协议及互操作性等功能要求,推动有序充电向更灵活精准调控、更高级别车桩网精准互动方向发展。

国家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师武斌指出,有序充电作为车网互动的第一阶段,已进入加快全面推广的阶段,这在政府、行业以及老百姓中基本形成共识。多地正在加快出台或者优化居民区充电峰谷电价。关于充电峰谷电价,建议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优化峰谷时段,避免充电负荷与居民生活负荷重合,并根据季节及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此外也建议研究将办公区电动汽车充电负荷分散化,最大化利用电力容量资源。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数字化电力规划设计研究所所长李雪男提到,小区充电桩可以类比空调,两者对电网都有能量需求,而对容量诉求来说,电动汽车作为柔性可调负荷,通过智能有序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优解。

龚慧明指出,车位和电力容量是居民区充电桩建设的关键因素。要解决这两个关键因素与充电桩建设之间的矛盾,可以探索“一位一枪、容量共享、有序充电、集中管控”,促进停车与充电的协同发展。

三、持续完善统建统服、私桩共享等模式,促进居民区充电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小区内充电桩主要有用户自建、随车配桩、统建统服、私桩共享等模式。对于非固定车位,采用统建统服建设小区内公共充电桩,已基本形成行业共识;对于固定车位,除去个人及车企建桩模式外,部分城市如成都已开展试点,引入第三方对个人充电桩进行统一运维,并对小区内充电桩配电网及线缆路径进行整体规划改造。小区充电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仍有赖于各方持续探索,以形成建设有统筹、投资有保障、运维有监管的良性发展模式。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持续能源中心主任田智宇指出,当前小区内充电设施商业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小区类型不同,叠加停车位及电力保障条件的不同,可能适用不同的发展模式,需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

成都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亮提出,不能将小区充电桩理解为普通的电气设备,充电桩的报装申请、建设安装、线路接入、运行维护、有序充电等都需要专业人员介入。通过开展统建统管,由专业第三方提供上述服务,真正做到充电无忧。成都已开始试点类似宽带的充电服务套餐模式,在满足用户充电需求的同时也有利于运营商收回投资。

北京世纪云安新能源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安硕提到,当前关于“统建统营/服/管”的范畴尚不统一,也缺乏对应不同社区和供需关系阶段的针对性方案。双轨制(同时允许私桩报装及统建统营)使得统建统营推广缺乏整体规划,难以获得更多的电容和市场空间。建议加快制定社区充电标准体系,鼓励专业第三方开展社区充电运营并给予补贴支持。

四、加强规划协同与政策保障,推进农村充电桩“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

新能源汽车下乡对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交通电动化转型有重要意义。我国地域广博,农村形态、气候条件、交通工具用途及使用习惯等呈现多样化特征,农村人口规模及构成也在变化中。农村交通电动化推广及充电桩建设应充分考虑这些影响因素,因地制宜,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农网巩固提升工程、分布式能源规划建设等,加强农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相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充电网络建设,提升配套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强化运维管理和补贴支持,促进农村绿色出行。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用能所电动汽车充换电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涛永提到,目前我国仍有5亿人口在农村,新能源汽车下乡将会推动农村电网的改造升级,促进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消纳。当前新能源汽车下乡面临农村电网网架结构相对比较薄弱、充电桩配套电网工程线缆和工程质量可靠性不高、地区气候差异大、专业运维人员缺乏等问题,建议滚动更新县域配电网规划和充电设施规划,出台农网改造支持政策,持续完善有序充电功能。

国网济南供电公司主任张斌荣指出,农村公共充电设施的投资回收期为12-16年,建议加强农村充电设施的用地保障,出台建设运营补贴,对充电电价、停车等实施优惠政策,优化个人充电桩报装流程,开展农村充电设施典型设计,提升配套电网接入能力,开展农村光储充放试点。

龚慧明强调,农村充电设施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市场需求、人口流动结构和特征,以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尽管农村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待提高,仍应适度超前布局充电设施,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促进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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