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基于节能减排目标下的天津市绿色建筑建设推广路线研究

基于节能减排目标下的天津市绿色建筑建设推广路线研究

发布日期:
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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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对天津市提出在“十二五”期 间单位 GDP 能耗降低率要达到 18%的节能目标。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 工业能耗的快速降低,建筑能耗的节能减排工作将大大加重。同时,天津 市作为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典范,需扛起绿色建筑发展大旗,成为三 北地区(华北、东北、西北)绿色建筑联盟的代表城市。因此,天津市需 制定明确的绿色建筑建设推广路线,大力推进天津市在绿色建筑单体建设 和绿色建筑区域推广,并为三北地区绿色建筑建设树立标杆,推动三北地 区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

本项目基于天津市节能减排目标要求,分析不同情景发展模式下工 业、建筑、交通各自承担的节能减排目标的比例,进而分析新建建筑节 能、既有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建筑建设节能潜力。明确天津 市绿色建筑建设推广的战略目标、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完善推动绿色建 筑发展模式,从制度建设、监管机制、激励政策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推 动天津市单体和区域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进而天津市制定绿色建筑行动 方案提供相应依据。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考虑 经济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产业布局等因素,依据天津 市“十一五”期间国民生产总值以及终端能源增长趋势,分析天津市国民生 产总值增长率分别为 10%,12%,以及 15%时,为保证实现天津市节能减 排总体目标,工业、建筑、交通运输以及其他领域单位 GDP 能耗处于不 同水平时,各产业的能源需求总量。研究发现,在保证节能减排总目标的 前提下,天津市“十二五”期间经济增长速度为 15%时能源需求总量约为经 济增长速度为 12%时的 1.13 倍。为保障经济的高速发展,各产业节能压力较大,消耗全市能源总量 25%的建筑业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是保证全市节 能减排总目标的重要一环。

为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 GDP 能耗累计下降 18%的战略目标,分析 了建筑业在不同经济发展速度下所应实现的单位 GDP 能耗累计降低率以 及节能减排需求。当“十二五”期间全市 GDP 年均增长率 10%,各产业经 济均衡发展时,建筑领域需承担的节能减排量为 218-280 万 tce;当全市 GDP 年均增长 12%,建筑领域需承担的节能减排量为 242-310 万 tce;当 全市 GDP 年均增长 15%,建筑领域需承担的节能减排量为 259-332 万 tce。为有效支撑天津市“十二五”期间经济增长以及节能减排需求,“十二 五”期间天津市建筑业节能减排量应达到 332 万 tce。依据《天津市“十二 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天津市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 中对节能改造建筑面积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量的要求,通过计算可确定 “十二五”期间节能建筑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可分别节约能源约 84.92 万 tce 和 90.57 万 tce。并依据《天津市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新建 建筑面积总量,可确定为了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十二五”期末新 建绿色建筑应达到新建建筑比例的 29%,建筑领域节能总量达到 332.86 万 tce,其中新建绿色建筑节能 72.95 万 tce(22%)、新建节能建筑节能 84.41 万 tce(25%)、既有建筑改造节能 84.92 万 tce(26%)、可再生能 源应用节能 90.57 万 tce(27%)。新建绿色建筑节能量为建筑领域节能总 量的 22%。同时,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将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及节能建筑 的建设,此三部分节能量为建筑领域节能总量的 77%。由此可见,推动绿 色建筑建设是降低建筑能耗,减少全社会终端消费能耗的重要措施。

为落实天津市建筑领域节能目标,需有详实的绿色建筑推广路线以及 监管激励措施来保证。从 2013 年 7 月开始,在天津市新建城镇(含示范 镇和小城镇)和保障房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实施绿色建筑。力争到 2013 年末绿色建筑开工面积达到新开工建筑面积的 15%, 2014 年达到 20%,2015 年达到 30%。到“十二五”末,绿色发展的理念为 社会普遍接受,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 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天津市建成绿色建筑约 3600 万平方米。2015 年 至 2020 年为绿色建筑建设的规模化推进阶段,至 2020 年,绿色建筑占新 建建筑比重超过 75%。2020 年至 2030 年为绿色建筑建设的全面推广阶 段,至 2025 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90%,2030 年底,绿色建 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100%。

依据天津市已经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 32 个项目,总结分析天津市不 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建议天津市给予不同的补偿机制。 2012 年天津市绿色三星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平均增量成本分别为 150.8 元/m2 和 218 元/m2。加上国家对绿色三星级建筑 80 元/m2 的财政补 贴,天津市绿色三星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可获得 110 元/m2 和 120 元/m2 的财政资金。结合居建实施四步节能设计标准、公建实行三步节能设计标 准进行预测,2013 年后二星级居住建筑增量成本为 25.5 元/m2,二星级公 共建筑增量成本为 68 元/m2;三星级居住建筑增量成本为 42.5 元/m2,三 星级公共建筑增量成本为 154 元/m2。结合国家补贴政策以及拟定的天津市 补贴标准,2013 年后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新标准开发建设的绿色二星级和三 星级公共建筑可分别获得 55 元/ m2 和 100 元/m2 的财政补贴,所需资金总 额为 9.6 亿元。为确保绿色建筑的建设目标和建筑质量,建议成立专项资 金给予财政补贴;建议天津市采用绿色建筑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强绿色 建筑标识、绿色建筑产品和绿色物业管理;建议从组织领导、法律法规、能 力建设、宣传引导等方面加强工作,全面保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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