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动态

地方空气质量管理试点项目(二期)启动

 能源基金会环境管理项目自2015年开始支持地方空气质量改善试点项目(一期),主要试点地区包括天津(京津冀) 、深圳、常州、山西省及忻州,试点项目由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及中国清洁空气联盟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开展第一期项目,五个试点编制了本地的空气质量管理评估报告(2014)和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措施清单,并针对各地的空气质量管理相关的政府管理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和相关企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了地方空气管理的知识水平,为落实大气十条和大气法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总结第一期项目的经验基础上,结合继续落实实施大气十条和大气法,以及编制大气污染防治“十三”规划的需求,能源基金会继续支持开展地方空气质量管理试点项目(二期),围绕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的核心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设定阶段改善目标、达标措施与任务等相关内容,并推动协同控制措施的推广,使用提升试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能力,实现空气质量管理的目标。

2016年5月16日,地方空气质量管理试点项目(二期)的子课题“十三五空气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及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导则”项目启动。本子课题由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牵头,会议上,环境规划院及常州市、深圳市、忻州市和山西省等试点省市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国家和各自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现状与进展、“十三五”防治规划编制的想法,以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进展和需求等,中国清洁空气联盟介绍了将协同控制纳入“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达标规划的政策建议。

该项目将有助于指导地方编制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与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提高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与政策实施能力,帮助城市实现空气质量管理目标,并为提高其他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能力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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